关于严肃处理有毒化学品进出口登记违规行为的公告
[摘要] 2005年10月1日,国家环保总局有毒化学品进出口环境管理登记与海关电子口岸正式联网运行。一年来,联网运行对提高有毒化学品进出口登记管理工作效率,强化政府宏观调控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在实际工作中,也发现一些违规行为。个别企业在办理有毒化学品进出口登记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涂改或伪造“有毒化学品进/出口环境管理放行通知单”等,造成了比较恶劣的社会影响。
[发布日期] 2006-09-21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污染
[关键词] 化学品;有毒;进出口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