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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策提纲
  • 一、进一步规范定点单位考核程序。二、有序推进现有定点单位结构调整。三、实行总量控制,鼓励圈区管理。四、我局将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保局(厅)报送的定点单位申请材...五、经我局审核通过的2008年定点单位名单,将按程序在国家环保总...
关于核定2008年进口废五金电器、废电线电缆和废电机定点加工利用单位的通知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厅): 为进一步规范进口废五金电器、废电线电缆和废电机(以下简称“废五金电器类废物”)加工利用单位的管理,我局决定在2008年进口废五金电器类废物定点加工利用单位(以下简称“定点单位”)核定工作中,继续实行总量控制和推进圈区管理,并对定点单位进行优化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发布日期] 2007-09-13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污染
[关键词] 电线电缆;定点加工;单位名单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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