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台首页
专题聚焦
态势分析
更多服务
关于我们
已收录
268922
条政策
搜索
众筹
政策管理
创新补偿
创新驱动
其他热词 >
政策提纲
暂无提纲
同来源的其他政策
关于开展2004年世界环境日宣传工作的...
关于批准延续上海福克斯波罗有限公司民用...
关于批准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扩大民用核...
关于批准和重新核定环境影响评价资质有关...
关于湖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三级生物安全...
关于天津一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615L项...
关于印发《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
对31处申请晋升和调整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进行公示
[摘要]
辽宁大黑山等21处申请晋升和河北衡水湖等10处申请调整的自然保护区已经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征求公众对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现对上述申请晋升和调整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进行公示。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采用来信、来电或来访的方式,发表意见、建议或反映问题。环境保护部对来信来访者的姓名和单位严格保密。
[发布日期] 2012-01-20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生态和保护
[关键词] 自然保护区;公示;国家级
[时效性] Effective
浏览次数:
101
统一登录查看全文
激活码登录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