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收录 273763 条政策
 政策提纲
  • 二、建立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数据库三、认真完成2006年度排污申报、排污费征收报告汇审工作一、录入或修改国家重点监控企业申报数据二、发送数据库进行技术性校验二、汇审内容三、汇审方式四、汇审计分方法五、计分原则及要求六、汇审计分结果二、汇审内容三、汇审方式四、汇审计分方法五、计分原则及要求六、汇审计分结果
关于做好2007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排污申报和排污费征收报告汇审工作的通知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厅): 根据我局《关于印发〈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的通知》(环办函〔2007〕93号)要求,为掌握国家重点监控企业的污染物排放情况,现就进一步做好2006年度排污申报和排污费征收报告汇审工作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发布日期] 2007-03-09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污染
[关键词] 排污费;申报;排污 [时效性] Effective
   浏览次数:70      统一登录查看全文      激活码登录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