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为起草2012年全国环保系统规划财务工作会议文件提供材料的函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副省级城市环境保护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辽河保护区管理局,解放军环境保护局,机关各部门,各派出机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第七次全国环保大会、2012年全国环保工作会议精神,经研究,拟定于3月底或4月初召开2012年全国环保系统规划财务工作会议,总结“十一五”及2011年规划财务工作,部署“十二五”工作。现请你单位提供有关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发布日期] 2012-02-10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科学(综合)
[关键词] 规划;财务;环境保护局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