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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停止武汉重工铸锻有限责任公司民用核承压设备制造资格许可证申请技术审查的通知
[摘要] 武汉重工铸锻有限责任公司: 你单位《关于申请在7月份对我公司进行民用核承压设备制造许可证审核的请示》(武汉重工办字〔2006〕118号)收悉。 我局于2005年12月2日正式受理了你单位民用核承压设备制造资格许可证的申请(国核安办〔2005〕98号),并决定由机械科学研究院核设备安全与可靠性中心作为你单位技术审查的主审单位。根据我局审批认可的审查计划,主审单位于2006年6月13日至14日对你单位模拟件核一级锻件取样、性能试验,核二级管道落锤试验及核二级管道和配管水压试验过程进行了现场见证。在对核二级管道落锤试验过程中,你单位外协的试验单位所做的试验不满足相关的规范标准要求。 鉴于以上情况,我局认为:
[发布日期] 2006-07-14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核能源与工程
[关键词] 试验;落锤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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