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2012年环境与经济形势分析工作会议的通知
[摘要] 石家庄市、邢台市、太原市、南京市、嘉兴市、马鞍山市、泉州市、南昌市、济南市、临沂市、焦作市、黄石市、南宁市、成都市、宝鸡市、乌鲁木齐市环境保护局: 为贯彻落实全国环保规划财务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做好环境与经济形势分析工作,经研究,决定召开2012年环境与经济形势分析工作会议。
[发布日期] 2012-05-23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科学(综合)
[关键词] 形势;环境保护局;焦作市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