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海阳核电厂一期工程1号机组核岛基坑负挖验槽核安全检查报告》的函
[摘要] 山东核电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2009年2月20-21日我局组织检查组对你公司海阳核电厂一期工程1号机组核岛基坑负挖情况进行了例行安全检查,现将检查报告印发你公司。你公司应采取有效措施,落实检查报告中提出的各项核安全管理要求,确保海阳核电厂一期工程1号机组建造的工程质量。
[发布日期] 2009-03-19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核能源与工程
[关键词] 核电;核岛;基坑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