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年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的通知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2012年,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监察部、司法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工商总局、安全监管总局和电监会将继续在全国组织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现将《2012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发布日期] 2012-03-20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监测和分析
[关键词] 专项;环保;电监会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