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通报2008年度环保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项目验收结果的函
[摘要]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环办〔2007〕53号)、《公益行业科研专项经费环保项目验收规范(试行)》(环科函〔2011〕1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环保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项目验收工作的补充通知》(环科函〔2011〕17号)和《环保科研人员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环科函〔2009〕24号)的有关规定,我部组织开展了2008年度环保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项目验收工作,对53个项目任务完成情况和经费使用情况进行评价。验收结果(附件1)表明,项目总体完成情况良好,51个项目按照项目任务书要求完成了研究任务和考核指标,专项经费使用较合理,项目产出明确、成果丰富,为我部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提供了重要的科技支撑,通过了专家组的验收。2个项目因研究深度不够、任务完成不到位、成果需要进一步总结凝练等原因需要复议(附件2)。
[发布日期] 2013-04-22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工程
[关键词] 项目;验收;专项经费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