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国家环境保护标准《人造板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摘要]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我部决定制定国家环境保护标准《人造板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目前,标准编制单位已编制完成标准的征求意见稿。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规定,现就该标准征求你单位意见,请研究并提出书面意见,于2015年11月20日前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将意见反馈我部。标准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可从我部网站(http://www.mep.gov.cn/)“征集意见”栏目检索查阅。
[发布日期] 2015-10-15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工程
[关键词] 人造板;工业污染;排放标准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