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管理办法》(第二次征求意见稿)和《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标准》(第二次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摘要] 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商务部办公厅,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各派出机构、直属单位,各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管理机构: 为贯彻落实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全面促进工业领域生态文明建设,积极适应新常态下环境保护工作的新要求,加快推进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工作更加规范化、科学化、精细化,在第一次征求意见后,我部对《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标准》(以下简称《标准》)进一步修改完善。现就《办法》和《标准》征求意见稿第二次征求意见,请你单位研究并提出书面意见,于2015年9月11日前反馈我部。
[发布日期] 2015-08-24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工程
[关键词] 示范园区;生态;征求意见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