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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发感光材料废物管理试点工作会会议纪要的函
[摘要]
重庆市、哈尔滨市、沈阳市、西安市、武汉市环境保护局及各有关参会单位: 为推进感光材料废物环境管理试点工作,加强源头控制,明确感光材料生产者、经营者的污染防治责任,探索和建立化学品全生命周期管理,我局于2005年5月20日组织召开了感光材料废物管理试点工作会。 现将会议纪要印发你们,请抓紧落实有关工作。
[发布日期] 2005-06-07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科学(综合)
[关键词] 感光材料;环境保护局;废物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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