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编制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和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有关事项的通知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 近日,国务院领导就加快危险废物处置问题做出重要批示,要求抓紧规划,先保急需。认为从全国范围看,危险废物处置是迟早要办、宜抓紧办的事。建议请发改委会同环保总局抓紧制订总体规划,经国务院审议后组织实施。需中央支持的资金可适当调整国债投向予以解决。装备制造必须立足于国内。
[发布日期] 2003-05-22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科学(综合)
[关键词] 处置;规划;危险废物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