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有机磷酸酯类农药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意见的函
[摘要] 各有关单位: 由我局组织编制的《有机磷酸酯类农药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目前已经形成征求意见稿。根据环境标准制订程序和规定,现将标准文本和编制说明印送给你们,请研究并提出意见。有关材料也可在国家环保总局网站(www.mep.gov.cn)上查询。 请各单位将书面意见于2005年6月30日前函复国家环保总局科技标准司或标准编制单位。 联系方式:
[发布日期] 2005-04-22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科学(综合)
[关键词] 农药;标准;有限公司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