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全国中小学环境教育社会实践基地申报与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和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和教育局,解放军环境保护局,辽河保护区管理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全国环境宣传教育行动纲要(2011-2015年)》,规范各中小学环境教育社会实践基地的建设和管理,环境保护部、教育部联合制定了《全国中小学环境教育社会实践基地申报与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各省级环境保护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参照本《办法》,认真抓好中小学环境教育社会实践基地的建设、管理和使用工作。
[发布日期] 2013-08-09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科学(综合)
[关键词] 教育;环境;基地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