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9年度全国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及评估验收情况的通报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 2009年,国务院下发了《国务院批转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抑制部分行业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引导产业健康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发〔2009〕38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环境保护部等部门关于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9〕6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落实抑制部分行业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有关重点工作部门分工的通知》(国办函〔2009〕116号),对重点企业(“双超”、“双有”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工作作出明确部署。各级环保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精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加大了清洁生产工作力度,有效推进了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及评估验收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发布日期] 2010-11-30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污染
[关键词] 清洁;生产;审核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