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收录 270568 条政策
 政策提纲
  • 暂无提纲
关于表扬“十一五”全国环境统计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部机关各部门,各环境保护督查中心,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环境规划院,环境保护部信息中心: “十一五”以来,各级环境保护部门紧密结合国家环境保护中心任务和重点工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07〕15号)和《环境统计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37号)精神,克服重重困难,出色完成了日常环境统计、污染源普查及动态更新调查等工作,并且不断进取,勇于创新,涌现出一批环境统计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动了环境统计工作长足发展,为国家环境保护事业提供了有力的数据支撑。为表扬先进,鼓励广大环境统计工作者继续发扬爱岗敬业、严谨务实、开拓创新的精神,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的环境统计工作,我部决定对北京市朝阳区环境保护局等117个单位、李金香等300名同志给予通报表扬(名单附后)。
[发布日期] 2012-12-19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污染
[关键词] 环境保护局;工程师;环境监测 [时效性] Effective
   浏览次数:41      统一登录查看全文      激活码登录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