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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全国环境统计培训班的通知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解放军环办: 为适应新时期环境保护工作对环境统计的需要,提高环境统计人员做好污染减排形势下统计工作的能力和业务水平,按照总局培训计划安排,决定举办两期环境统计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发布日期] 2007-07-09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科学(综合)
[关键词] 培训班;培训;统计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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