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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收污水排污费有关问题的复函
[摘要]
湖北省环境保护局: 你局《关于征收污水排污费有关问题的请示》(鄂环保文〔2006〕69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按照国家规定向排污者提供污水处理的有偿服务,收取污水处理费用,以保证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行”。
[发布日期] 2006-06-27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监测和分析
[关键词] 污水;排污费;城市污水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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