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医疗废物转运车技术要求》等两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意见的函
[摘要]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保护环境,防治污染,我部决定对《医疗废物转运车技术要求》(GB19217-2003)及《医疗废物焚烧炉技术要求》(GB19218-2003)两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进行修订,现已编制完成标准的征求意见稿。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规定,现将征求意见稿和有关材料印送给你们,请研究并提出书面意见,于2009年6月1日前反馈我部。
[发布日期] 2009-05-21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科学(综合)
[关键词] 环境保护局;废物;医疗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