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河北大海陀等28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面积、范围及功能区划的通知
[摘要] 河北省、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江苏省、福建省、江西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庆市、四川省、云南省、陕西省、甘肃省、宁夏回族自治区、青海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农业部,林业局: 国务院已批准新建辽宁大黑山、吉林汪清、黑龙江三环泡、黑龙江乌裕尔河、福建闽江河口湿地、福建茫荡山、江西赣江源、江西庐山、湖北堵河源、湖南东安舜皇山、湖南白云山、广东罗坑鳄蜥、广西大桂山鳄蜥、重庆五里坡、四川小寨子沟、陕西略阳珍稀水生动物、陕西黄柏塬、陕西平河梁、甘肃漳县珍稀水生动物、青海柴达木梭梭林、宁夏云雾山等21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批准调整河北大海陀、辽宁丹东鸭绿江口湿地、江苏盐城湿地珍禽、云南黄连山、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宁夏灵武白芨滩、新疆罗布泊野骆驼等7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范围和功能区划。现将28处自然保护区的面积、范围及功能区划予以发布。面积、范围及功能区划以附图为准、文字描述作为参考。
[发布日期] 2013-07-17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生态和保护
[关键词] 自然保护区;区划;国家级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