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对批准秦山核电厂扩建工程(方家山核电项目)建造许可证意见的函
[摘要]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卫生部、国家能源局、浙江省人民政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及其相关实施细则的要求,我局拟向秦山核电厂扩建工程(方家山核电项目)颁发建造许可证。现征求你单位意见,请于2008年12月15日前将有关意见反馈我局。
[发布日期] 2008-11-20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核能源与工程
[关键词] 核电厂;秦山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