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登记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各直属单位、各环境保护督查中心: 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第591号令)相关规定,我部组织编写了《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登记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将《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登记办法》(征求意见稿)印发你们。请研究提出书面意见,并于2011年11月20日前将意见反馈我部污染防治司。如无意见,也请及时函告。
[发布日期] 2011-10-18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污染
[关键词] 化学品;登记;危险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