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换发民用核安全设备焊工焊接操作工资格考核资格证书的通知
[摘要] 中国广东核电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核工业建设集团公司、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国家核电技术公司、中国核工业第二三建设有限公司、中国核工业第二二建设有限公司、中国核工业第二四建设有限公司、中国核工业第五建设有限公司、中国核工业华兴建设有限公司、上海电气电站设备有限公司、上海电气核电设备有限公司、江苏电力建设第一工程公司、江苏电力建设第三工程公司、东方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第一重型机械集团公司、大连宝原核设备有限公司: 根据《民用核安全设备焊工焊接操作工资格管理规定》(HAF603),现对71家聘用单位2682位已取得民用核承压设备焊工、焊接操作工资格证书的人员统一更换为民用核安全设备焊工焊接操作工资格证书,共计10182项。
[发布日期] 2010-06-02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核能源与工程
[关键词] 民用;核安全;焊接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