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岭澳核电站3、4号机组设计和建造阶段质量保证大纲的批复
[摘要] 岭东核电有限公司: 你公司《岭澳核电站(二期)设计和建造阶段质量保证大纲》(报批稿)(广岭东函〔2005〕23)收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我局对你公司提交的《岭澳核电站(二期)设计和建造阶段质量保证大纲》(以下简称“质量保证大纲”)进行了审评,认为你公司质量保证大纲符合我国核安全法规,现予批准。 请你公司按照批准的质量保证大纲进行建造,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岭澳核电站3、4号机组建造安全。
[发布日期] 2005-12-09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核能源与工程
[关键词] 质量保证;大纲;岭澳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