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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09年度辐射安全与防护培训计划的函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厅)、环境保护部各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南华大学、清华大学、四川大学、苏州大学、浙江省辐射环境监测站、中国辐射防护研究院、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 为了统一、合理、有效的安排各培训机构的培训工作,规范辐射安全培训的组织工作,我部对2009年度培训计划和有关培训事宜进行了研究,现将2009年度培训计划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发布日期] 2009-02-23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核能源与工程
[关键词] 培训;辐射;环境保护部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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