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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2年药用吸入式气雾剂用氯氟烃豁免使用量的公告
[摘要] 经第23次《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缔约方大会批准,2012年我国获得药用吸入式气雾剂用氯氟烃豁免使用量532.04吨。根据《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关于氯氟烃豁免使用的相关规定,现就2012年药用吸入式气雾剂用氯氟烃豁免使用量的公告如下 : 一、自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无锡山禾集团福祈制药有限公司等21家药用吸入气雾剂企业获得氯氟烃豁免使用量。获得氯氟烃豁免批准的企业名称、允许生产的药用吸入式气雾剂品种、各品种的豁免使用量以及所用氯氟烃的品种和数量见附件。
[发布日期] 2012-04-18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污染
[关键词] 气雾剂;沙丁胺;豁免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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