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5年第二期环境执法专业化人才培训班的通知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辽河凌河保护区管理局: 为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人才发展中长期规划(2010-2020年)》(环办〔2013〕38号),加快推进全国环保人才工程建设,按照《环境保护部2015年度业务培训计划》(环办函〔2014〕195号)要求,进一步提高环境监察执法队伍素质和执法效能,加快推进执法领域专业性、技术型人才的培养,经研究,我部将联合西尔环境教育举办2015年第二期环境执法专业化人才培训班,培养环境监察专业化人才。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发布日期] 2015-11-04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科学(综合)
[关键词] 环境;执法;培训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