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收录 268921 条政策
 政策提纲
  • 暂无提纲
关于福建省汽车工业集团公司与戴姆勒克莱斯勒轻型汽车(香港)有限公司合资生产轻型商用客车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的函
[摘要] 福建奔驰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福建省汽车工业集团公司与戴姆勒-克莱斯勒轻型汽车(香港)有限公司合资生产轻型商用客车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的请示》(福建奔驰 2014-012)及附送的《福建省汽车工业集团公司与戴姆勒-克莱斯勒轻型汽车(香港)有限公司合资生产轻型商用客车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总站环监字﹝2010﹞第166号)(以下简称《验收监测报告》)等材料收悉。我部华东环境保护督查中心曾于2011年6月对该项目进行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发现该项目未完成卫生防护距离内沪屿村和宏一村部分居民搬迁安置工作,也未按环评批复要求采用水溶性漆涂装工艺。我部以环验函﹝2013﹞78号文责令你公司对上述问题进行整改。之后,你公司完成了300米卫生防护范围内的居民搬迁安置工作,300至400米范围内共有103户居民,其中2户同意搬迁并已签订搬迁协议,其余101户自愿不搬迁并在青口镇、村两级干部作证和青口镇司法所见证下正式在意见表上签字。水性涂料工艺改造2014年12月底前完成。华东环境保护督查中心于2014年4月24日对整改情况进行了现场复查。
[发布日期] 2014-06-17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工程
[关键词] 排放;废水;环境保护 [时效性] Effective
   浏览次数:152      统一登录查看全文      激活码登录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