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收录 268922 条政策
 政策提纲
  • 暂无提纲
关于2013年药用吸入式气雾剂用全氯氟烃剩余豁免使用量的公告
[摘要] 经第24次《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缔约方大会批准,我国2013年度获得的药用吸入式气雾剂用氯氟烃豁免使用量为388.82吨。2013年8月15日已将2013年药用吸入式气雾剂用氯氟烃豁免使用量进行了公告,发放豁免使用量325.295吨。根据《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关于氯氟烃豁免使用的相关规定,现就2013年药用吸入式气雾剂用氯氟烃剩余豁免使用量公告如下 : 一、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上海信谊药厂有限公司获得氯氟烃剩余豁免使用量共23.106吨,作为临床用药特殊情况使用(获得氯氟烃剩余豁免允许生产品种及所使用的数量见附件)。
[发布日期] 2013-12-25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污染
[关键词] 豁免;气雾剂;吸入式 [时效性] Effective
   浏览次数:196      统一登录查看全文      激活码登录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