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圆明园整治工程环境影响听证会的通告
[摘要] 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告(2005年第13号),现将参加圆明园环境整治工程环境影响听证会的单位和人员名单,以及参加听证会的有关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参加听证会的单位和人员名单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告(2005年第13号)发布后,我局收到来自社会方方面面的申请书。由于场地的限制,不可能满足所有申请人参加听证会的要求。在兼顾听证会参加人员的代表性和专业性的基础上,本着科学、公正的原则,我局确定参加听证会的单位和人员主要以各类专家为被邀请对象(名单见附件)。 为满足热心的社会公众关心本次听证会的需求,我局还特别邀请了人民网(www.people.com.cn)和新华网(www.xinhuanet.com)进行网上直播。请关心本次听证会的单位和个人上网浏览。
[发布日期] 2005-04-11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工程
[关键词] 听证会;北京市;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