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环境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厅),副省级城市环境保护局,总局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各派出机构: 为防止和纠正违法或者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规范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工作,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依据《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的规定,结合环境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工作的实际情况,我局组织起草了《环境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办法(征求意见稿)》。
[发布日期] 2006-10-10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科学(综合)
[关键词] 行政复议;应诉;行政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