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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贵州省开阳县双流镇4.11环境污染事故的通报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厅): 2002年4月11日,贵州省开阳县双流黄磷厂驾驶员违章倾倒磷泥,因磷泥自燃造成五氧化二磷气体扩散,致使附近的双流中学8名学生中毒,72人有不良症状,298人送医院检查。国务院领导对此高度重视,李岚清副总理批示:“对这类污染严重的企业要严肃处理”。解振华局长要求“对违法企业严肃处理,通报全国。今后凡违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一律严查严办”。
[发布日期] 2002-06-12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污染
[关键词] 污染;双流;黄磷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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