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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批准秦山第三核电厂二号机组首次装料的通知
[摘要] 秦山第三核电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我国有关核电厂的安全规定及其导则,国家核安全局审查了你公司提交的《秦山第三核电厂二号机组首次装料申请书》及其附件,并对秦山第三核电厂二号机组整个建造过程、装料前预运行试验过程进行了核安全监督。核安全审评和监督的结果表明,秦山第三核电厂二号机组已具备首次装料的基本条件,国家核安全局决定批准秦山第三核电厂二号机组首次装料,并向你公司颁发《秦山第三核电厂二号机组首次装料批准书》。
[发布日期] 2003-03-14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核能源与工程
[关键词] 装料;核电厂;秦山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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