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环保总局发布《关于增强环境科技创新能力的若干意见》
[摘要] 国家环保总局近日发布《关于增强环境科技创新能力的若干意见》(简称《意见》)。《意见》指出,要充分认识加强环境科技创新能力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充分发挥环境科技在解决重大环境问题、建立环境管理制度等方面的重要引领和支撑作用,加快推进环保历史性转变。 《意见》明确了新时期环境科技发展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全国科技大会和第六次环保大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实施科技兴环保战略,坚持“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指导方针,以科技创新促进历史性转变,以科技进步带动环保事业跨越式发展。总体目标是到2010年,通过实施环境科技创新、环保标准体系建设和环保技术管理体系建设三大工程,在知识创新的关键研究领域取得重大突破,环保技术法规、标准基本满足环境管理需要,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初步建立,使科技支撑和引领环保事业发展的能力有较大提高。到2020年,建立层次清晰、分工明确、运行高效、支撑有力的国家环境科技支撑体系。 《意见》指出,要完善环境管理科学决策机制,强化环境科技在环保工作中的基础地位。各级环保部门要充分尊重科学、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建立专家参与管理决策机制,完善管理决策程序,提高管理决策的科学性,切实做到未经调查研究不决策、未经科学论证不决策、未经专家审议不决策。 《意见》指出,要实施国家环境科技创新工程,搭建环境科技创新平台。要以解决重大环境问题为出发点,尽快突破长期制约经济、社会和环境发展的关键性科技难题;以环境管理制度创新研究为先导,突出与实现历史性转变相配套的体制、机制、政策和管理制度等方面前瞻性研究,强化与环境保护法规、规章、战略、重大规划以及环境监管体制相关的基础研究;加强环境监测预警的技术创新,为建立先进的环境监测预警体系提供技术保障。要实施环境标准体系建设工程,提高环境保护执法和管理工作的水平。以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为核心,全面推进国家和地方环保标准工作,努力使环保标准与环境目标相衔接,提高环境准入门槛,优化经济发展。
[发布日期] 2006-08-17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科学(综合)
[关键词] 环保;环境;科技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