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收录 268922 条政策
 政策提纲
  • 一、培训对象二、培训教材及授课老师三、培训时间、地点四、培训班报名五、联系人
关于举办全国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培训班的通知(环办函[2008]13号)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环境保护局(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 为促进规划环评的发展,提升规划环评管理队伍的理论及实践能力,提高规划环评技术人员的业务水平,我部定于2008年4月至12月举办九期规划环评培训班,其中三期管理人员培训班,六期技术人员培训班。培训具体工作由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统一安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发布日期] 2008-03-21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工程
[关键词] 培训班;环评;培训 [时效性] Effective
   浏览次数:112      统一登录查看全文      激活码登录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