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部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和人员处理意见的通报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各相关机构: 为进一步强化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服务机构(以下简称机构)的监督管理,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根据相关管理规定,我部对在2014年度抽查和日常监管工作中发现存在问题的63家机构和22名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提出相应处理意见。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发布日期] 2015-03-03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工程
[关键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