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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批准乙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延续单位(第一批)的公告
[摘要] 根据《关于乙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有关问题的通知》(环办〔2006〕76号)的有关规定,我局组织完成了2006年全国乙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延续审查工作。现将批准资质延续的单位(第一批)名单予以公告。各单位资格(质)证书由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派员到指定地点领取后统一发放。 领证地点:国家环保总局环境工程评估中心资质管理与培训部(北京安外北苑大羊坊,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对面,领地商务楼A座1001室)
[发布日期] 2006-12-11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工程
[关键词] 北京;资质;乙级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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