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经济和信息化、经贸、经济、中小企业)、发展改革、科技、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人事、劳动保障)、环境保护、质量技术监督局(委、厅、办),有关行业协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和国家重点产业调整振兴规划,推动中小企业调整结构,转变发展方式,现就促进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服务平台”)建设,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发布日期] 2010-04-06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污染
[关键词] 服务平台;服务;中小企业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