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准重庆中交机动车检测中心(国家客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增加新生产机动车排放污染检测项目的公告
[摘要] 根据《新生产机动车排放污染申报检测机构管理办法》(环发〔2006〕59号)的有关规定,经技术审核,准予重庆中交机动车检测中心(国家客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承担新生产汽车排放污染申报检测工作(详见附件)。
[发布日期] 2011-09-20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科学(综合)
[关键词] 检测;机动车;排放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