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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表彰第四、第五批创建全国环境优美乡镇活动优秀领导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 在全国环境优美乡镇创建活动中,北京市怀柔区北房镇、浙江省安吉县上墅乡等146个乡镇取得了显著成效,被授予“全国环境优美乡镇”称号。为促进创建全国环境优美乡镇活动的健康发展,充分调动各地创建工作积极性,表彰先进,树立典型,经研究,决定授予刘柏林等466位同志“创建全国环境优美乡镇活动优秀领导”荣誉称号,授予李文影等37位同志“创建全国环境优美乡镇活动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希望受到表彰的同志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为我国小城镇和农村环境建设再立新功。
[发布日期] 2006-05-31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生态和保护
[关键词] 镇长;党委书记;江苏省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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