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国家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十一五”规划终期评估工作的通知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计划单列市环境保护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各有关直属单位: 为全面总结“十一五”全国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取得的成效,分析能力现状及存在的问题,保障《国家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的顺利完成,我部组织编制了《国家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十一五”规划终期评估方案》及相关表格。现印送你们,请按此开展相关工作,并于2011年5月20日前将终期评估报告纸质(一式三份)和电子版材料报送我部规划财务司。
[发布日期] 2011-05-11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科学(综合)
[关键词] 规划;评估;建设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