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04年度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结果的通知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厅): 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以下简称“城考”)是我国城市环境管理的一项重要制度,开展“城考”工作,有利于推动地方政府对城市环境质量负责,促进城市环境的可持续发展。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保局(厅)按照《全国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填报审核操作规范(试行)》(见附件)的要求,认真组织本辖区内各城市(区)的“城考”工作,对本辖区内各城市(区)的“城考”结果进行严格审核。现将2004年度“城考”结果上报要求通知如下。
[发布日期] 2005-02-05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污染
[关键词] 城市;直辖市;环保局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