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受理福建福清核电一期工程1、2号机组环境影响报告书(选址阶段)和厂址安全分析报告审评申请的通知
[摘要] 福建福清核电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请求审评《福建福清核电厂环境影响报告书(选址阶段)》的报告”(福核技发〔2007〕77号)及“关于请求审评《福建福清核电厂厂址安全分析报告》的报告”(福核技发〔2007〕78号)”收悉。我局经研究和初审,认为你公司的申请文件符合受理条件,决定受理福建福清核电一期工程1、2号机组环境影响报告书(选址阶段)及厂址安全分析报告的审评申请。
[发布日期] 2007-09-29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核能源与工程
[关键词] 福清;核电厂;审评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