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台首页
专题聚焦
态势分析
更多服务
关于我们
已收录
260586
条政策
搜索
众筹
政策管理
创新补偿
创新驱动
其他热词 >
政策提纲
暂无提纲
同来源的其他政策
关于举办2012年水环境遥感监测应用技...
关于发布2004年进口废五金电器废电线...
关于漳州港古雷港区古雷作业区南2号液体...
关于召开稀土企业环保核查座谈会的通知
关于昭通驰宏矿业有限公司昭通锌冶炼工程...
关于新密电厂二期扩建工程(2×1000...
关于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环保核...
关于地方法规对《水污染防治法》有关“应缴纳排污费数额”已有规定情况下法律适用问题的复函
[摘要]
浙江省环境保护厅: 你厅《关于〈浙江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第五十七条和第五十八条“应缴纳排污费按年计算”适用问题的请示》(浙环〔2011〕7号)收悉。
[发布日期] 2011-03-29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监测和分析
[关键词] 水污染;排污费;缴纳
[时效性] Effective
浏览次数:
128
统一登录查看全文
激活码登录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