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暂缓审批蒙华泰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扩建2×200兆瓦供热机组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通知
[摘要] 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对〈蒙华泰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扩建2×200兆瓦供热机组环评影响报告书进行审查的请示》(北联电计〔2005〕87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根据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技术评估报告,公司现有2×12兆瓦小机组为综合利用机组,但是目前燃用海勃湾平沟煤矿原煤,燃煤低位发热量为22820千焦/千克,已经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本次建设方案中要对两台小机组采取三次改造后才能符合相应时段的国家环境保护要求,鉴于乌海市目前环境质量较差,你公司应提出本次扩建项目中关停现有2×12兆瓦小机组的方案及可行性。 二、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护局提供的资料,本次扩建工程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尚未落实。乌海市属于国务院划定的二氧化硫控制区,二氧化硫总量控制工作任务很重,请你单位积极采取措施,落实该工程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
[发布日期] 2005-05-31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工程
[关键词] 环境影响;报告书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