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山东海阳核电厂二号机组核岛基础浇筑第一罐混凝土前现场准备情况核安全检查报告》的函
[摘要] 山东核电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要求,我局组织检查组于2010年6月3-4日对你公司海阳核电厂二号机组核岛基础浇筑第一罐混凝土前现场准备情况进行了核安全检查。
[发布日期] 2010-06-18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核能源与工程
[关键词] 施工;核岛;核电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