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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策提纲
  • 一、仅限于从事许可范围(见附件)规定的民用核安全机械设备制造活动...二、严格遵守《民用核安全设备监督管理条例》及其配套规章的要求,认...三、持证期间,严格履行申请文件和申请审查中的全部承诺。 四、持证期间,有效运行核质量保证体系。 五、在制造活动开始前,完成有关的工艺评定和工艺试验项目。 六、民用核安全机械设备制造活动由持有效资格证书的人员实施。
关于批准江苏标新久保田工业有限公司扩大民用核安全机械设备制造许可证的通知
[摘要] 江苏标新久保田工业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恢复1000MWe压水堆核电厂一回路冷却剂主管道预制资格许可证审查的请示》(标新文件〔2007〕第06号)收悉。
[发布日期] 2008-04-08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核能源与工程
[关键词] 民用;机械设备;许可证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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