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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煤矿企业排污收费有关问题的复函
[摘要] 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局: 你局《关于我区煤矿企业排污收费有关问题的请示》(宁环发〔2005〕18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露天煤矿产生的地表土石、矸石属于一般固体废物。
[发布日期] 2005-04-18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监测和分析
[关键词] 排污费;固体废物;征收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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